一、主要职能
1、向城区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它建设提供用水,确保不间断安全供水。
2、按照城市供水发展规划,扩建和改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设施,并做好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抢修。
3、做好水质检测,确保自来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为用户办理各种用水业务,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服务内容
1、供水业务办理(含开户、过户、报停、启用、销户、水表校验等)
2、给水受理、设计、安装
3、抄表、收费
4、管网维修
5、水质检测
6、供水调度
7、服务规范
三、服务对象
所属供水公司供水范围内的用户
四、服务准则
1、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或电话告知;突发性停水(如停电、爆管等原因)通过电话、短信通知用水大户。
2、申请报停、过户、启用、校表等业务,当天办理完毕;申请开户接水,当天上户勘察;具备施工条件的,单户用户在三天内实施完毕,对已签订合同协议的用户,严格按合同协议履行服务时限。
3、实行每月上户抄表制度;对已到期限的欠费用户,按规定应终止供水时,预先向用户发停水书面通知。
4、因用水问题或出现用水纠纷,立即派人上户核查,并按核查情况当天作出处理,特殊情况两日内答复。
5、接到管网报漏电话,城内30分钟、郊区45分钟内抢修人员赶到现场;小修当天修复通水,大修通过媒体、网络告知,并组织人员紧急抢修,在短时间内修复通水。
6、凡外商投资项目或其他有利于宁都经济发展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并按照县委、政府文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7、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开通。用水咨询立即作出解答,用户举报投诉,及时督办。如用户对我公司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直接向供水热线6800500或6802884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