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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都县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问答解读

点击数:5060 发表时间:2017-12-18

关于宁都县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问答解读

 

一、什么是阶梯水价?

阶梯水价是对使用自来水实行分类计量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俗称。

二、为什么要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以下简称阶梯水价制度)?

一方面,城区居民用水量不断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另一方面,水资源浪费严重,人民群众的节水意识亟待加强。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有利于倡导和树立全民节约意识,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012年以来,全国设市城市率先建立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并取得了明显效果;2014年江西省发改委发文《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实施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赣发改收费字〔2014〕464号)明确规定:“2017年底前,各县城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三、我县怎样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我县阶梯水价将维持现行基础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价梯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水按用水量分为一、二、三级,阶梯水价的价格以年为周期平均计算水价执行,以居民一级用水价格为基数,分别按居民对应的三个级别的用水量实行1:1.5:3的价格计算水费。

2、居民用水量基数:按照保障基本生活用水,督促节约用水的原则,居民生活用水量基数以每户5人(含5人)为基数,居民一级用水量为30立方米/月户、二级用水量为31-50立方米/月户、三级用水量为51立方米/月户以上。

3、5人以上的家庭每增加一人每月可增加用水量基数6立方米,居民凭户口本到所属供水管理部门办理新增用水量基数申报手续。

4、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按居民一级用水价格执行。非居民用水(含工业用水)和特种用水暂不实行阶梯水价,待时机成熟后再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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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阶梯水价在什么范围内实施?

我县城区和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五、阶梯水价怎样计算?

阶梯水价以年为一个计价周期,用水量在周期之内可累积、可结转,在周期之间不累积、不结转。阶梯水价的计费采取分段累进计算法;例如:某户年用水650立方米,水费为一阶梯360×1.60=576元,第二阶梯240×2.40=576元,第三阶梯50×4.80=240元,全年共计水费1392元。

六、多人口家庭用水定额如何确定?

阶梯水价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为5人;超过此人口基数的多人口用水户,每增加1人可按要求申请增加水量72立方米/户表·年。

七、合表用户是否实行阶梯水价?

合表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其水价执行一阶梯水价,价格为1.6元/立方米。

八、低收入家庭怎么保障?

为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对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等困难群体,一阶梯水量按原规定优惠减免政策执行,超过一阶梯用水量的执行阶梯价格,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制度而降低。

九、阶梯水价是否包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

阶梯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实行阶梯水价后,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政策仍然按原有文件规定执行。

十、我县阶梯水价制度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从2017年12月1日用水之日起正式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至2017年12月31日为一个年度计量计费。

从2018年起按完整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计量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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